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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移民 / 职业移民

投资移民 / 职业移民

投资移民

跨国企业总裁/经理移民(EB1C)

跨國企業總裁經理.透過這種方式取得綠卡的條件:

  1. 必須有一個外國公司(非美國公司)
  2. 須有一個已登記存在的美國公司
  3. 外國公司需與美國公司有以下的關係
    • 屬於同一家公司或
    • 彼此是關係企業:所謂關係企業是指兩家公司由同一個人或同一個集團、同一家公司來掌控)
    • 彼此有母子關係:所謂母子公司就是在股權方面,子公司至少有50%以上在母公司的控管下
  4. 外國人必須至少在來美國前三年,在外國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工作一年
  5. 外國公司必須尚在運作中
  6. 美國的公司至少也經營了一年
  7. 外國人必須是來到美國公司作經理或總裁的職位。經理是負責每天的經營決策者。總裁即為公司的經營、作高階層決策的人。

這種投資移民沒有投資金額的最低要求。這種投資移民也沒有最低僱傭人數的要求。但由於申請移民的人是來做經理或總裁的職位,屬於管理階層,所以應當有一些下屬僱員,被他管理。美國公司與非美國公司,經營的業務,不須要屬於相同或相關的業務。可以完全不同的業務。過來投資的非美國公司,必須有一定營運基礎及歷史。一個剛成立的非美國公司不適於申請這種投資移民。如果過去沒賺多少錢的公司,也不適合辦這種投資移民。目前,來自中國的人, 透過這條途徑拿綠卡,不須等待,就能立刻順利拿到綠卡。

投资移民(EB5)

EB5投资移民可使外国人凭借投资取得绿卡-首先取得的是为期2年的临时绿卡,2年之后若满足规定的条件就可取得永久绿卡。投资移民需满足的主要条件有:

  1. 至少投资100万美金,但有两种情形只需投资50万美金,它们是:
    • 乡下地区(指在大都会之外或少于2万人以下的区域)
    • 高失业率区:指这个地区有超过全国150%的失业率;
  2. 投资必需直接开创10个以上全职的工作岗位,以提供给美国公民、绿卡持有人或政治庇护难民。若投资于具有经营问题的企业(指在过去1、2年中企业总值有超过20%左右的损失的企业),则只要求维持在投资前的员工人数即可。若通过投资中心投资,则间接产生10个工作机会即可;且
  3. 投资的资金来源需合法;投入途径需合法。

一旦外国投资者满足了投资移民所要求的必要条件时,即可获得临时绿卡。然后在获得临时绿卡的1年零9个月之后申请永久绿卡。美国每年发放1万个投资移民签证名额,其中有三千个名额是保留给特别鼓励的投资区域-包括乡下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。另有三千个名额是保留给投资中心。

职业移民

杰出人才 (EB1A)

如果一个外国人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或体育运动方面是杰出人才,可以申请绿卡。所谓杰出人才,就是一些在他们的领域里,十分顶尖, 出类拔萃的少数人。

申请这​​种杰出人才绿卡的人,必须证明至少十项中的三项:

  1. 在其专业的领域里,曾得过国际级或国家级的奖项。
  2. 是专以高级优秀人才为会员的协会的会员。
  3. 曾在高级顶尖的杂志期刊上发表文章。
  4. 曾评审他人在同一或相关领域专业的作品
  5. 曾经其专业的领域里,作出非常有影响力的贡献。
  6. 媒体刊物或其他专业刊物上曾报道他个人或他的作品
  7. 他的艺术作品曾经展览陈列过。
  8. 曾在杰出顶尖的机构中,担任领导阶级或扮演非常关键性的角色
  9. 在其专业的领域里享有非常优渥的薪资,远远高出其他同行的人
  10. 在录音带、录影带这方面的制作上十分成功,销售业绩非常好。

同时,这些杰出优秀的人才来到美国,要继续从事他们专业范围的工作。移民局也要求申请者要对他们对美国能作出重大的贡献,提出说明。

杰出学者教授 ( EB1B )

外国人,如果是教授或研究人员,若在他的专业领域表现很优秀,可以申请绿卡。但需要提出以下的证明:

  1. 必需是有在他/她的专业领域的优秀证明:譬如曾经得过主要的奖;或是专收优秀人才专业协会的会员;或在高水准的专业杂志上发表过文章;或以个人或以团队的方式担任评审他人工作的评审;或曾在自己专业的领域里有初创性科学或学术性的研究贡献;或曾经发表过具创造性的学术著作
  2. 或文章。
    这些优秀的研究人员或教授曾经至少有3年在其专业的领域上担任过教职或作过研究工作。
  3. 必需有美国雇主愿意雇用这个外国人。特定的美国雇主包括美国的大学或研究机构,或是在大学里或高级的研究机构,或在一个私人研究机构里作研究工作,而这私人研究机构至少要雇用3个以上的研究人员且曾经在过去留下一些专业方面的记录与贡献。

国家利益豁免移民 ( EB2 )

一般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,在申请绿卡时本来需要申请劳工纸。但若符合一定的条件时,就可不必申请劳工纸,直接递交绿卡申请。所谓一定的条件乃是指:

  1. 必需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。若只有学士学位,则必需至少有5年以上专业的工作经验,经过评鉴合格后,相当于硕士学位。若此行业必需具博士学位,则除了取得硕士学位外,还需取得博士学位才​​行。
  2. 具备特殊才能。特殊才能是指在科学、艺术、、商务方面,超越一般人的能力。若要证明外国人具备相关的特殊才能,通常需有下列几点证明:
    • 需有在校成绩单、学术证明。
    • 从过去或现在的雇主取得推​​荐信,证明此外国人曾经有10年以上的工程经验。
    • 取得特殊才能的执照与认可证明其确实具备特殊的才能。
    • 其薪资比一般的人为高。
    • 是专业协会的会员。
    • 其专业特殊才能受到同侪、政府机关、专业,商业或企业方面的组织肯定或认可。

如何证明外国人在工作专业领域,具备特殊的才能,而且,他的继续呆在美国,具有国家利益呢?移民局多年一直采用一个很重要的案例,来证明此工作有无国家利益的重要性:

  1. 可能利益必需是全国性的。
  2. 外国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是具有价值的。
  3. 外国人过去具体的成就,来证明其若留下来,继续做他现在的工作,会在将来对美国产生利益。
  4. 此外国人有很特殊新颖的技术或背景,若他(她)无法留在美国,会使美国受到很大的影响。
  5. 证明其他有同等学历经历的劳工人才,无法像他(她)如此扮演相同重要的角色。

这些要件,须要准备很多文件去证明。我们事务所在过去有很多成功的经验。有兴趣者,可与我们联络。

劳工纸移民

早期大部分的外国专业人士,都是透过劳工纸取得绿卡。何种人须透过劳工纸取得绿卡呢?

  1. 外国人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,但并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条件的时候,必须透过劳工纸取得绿卡。
  2. 外国人只有学士学位,必须透过劳工纸取得绿卡。
  3. 外国人没有学士学位,但至少有二年以上的训练或工作经验、
  4. 外国人少于二年的训练或工作经验、也必须透过劳工纸取得绿卡。

此种透过劳工纸取得绿卡的程序,需找到雇主愿意雇佣他,然后由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。一旦劳工部同意颁发劳工纸,雇主就向移民局,提出移民申请,若排期到时,就可以申请转换身份,取得绿卡。

劳工纸的许多的设计乃是要要保护美国劳工,确保雇用外国人时,不会对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工作机会,薪资或工作环境有不利的影响。因此,在申请劳工纸过程中,必须依法刊登广告,面试应征人员。雇主如果拒绝应征工作的人,必须有合理的理由。再者,所有申请劳工纸过程所花的费用及聘雇律师的费用,雇主必须负担。受雇者必须是做全天的工作。雇主也须在受雇人取得绿卡时,按当地的流行工资金额,支付受雇的外国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