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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属移民 / 各种非移民签证 / 公民

亲属移民 / 各种非移民签证 / 公民

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替亲属申请绿卡

配偶/婚姻

美国公民可为他/她的配偶申请取得绿卡。若婚姻少于2年,配偶只能拿到临时绿卡。公民配偶与美国配偶需在获得临时绿卡后的1年零9个月时,即临时绿卡两年期届满前90天内,一起申请将临时绿卡转换成永久绿卡。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,允许外籍配偶单独申请转换成永久绿卡,譬如公民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。

此外,如果结婚发生在对外国配偶开始强制遣送程序之后,除非提供强有力的证据,否则,移民局会认为这种婚姻不是真实的婚姻,外籍配偶将无法顺利取得绿卡。

绿卡持有人也可为他/她的配偶,取得绿卡。但有项限制:若绿卡持有人在过去5年内,自己本身是藉由婚姻关系而取得绿卡,无论以前是和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结婚,现在若要为另一位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时,需要特别提供证明,证明申请者之前的婚姻是真实的关系,而非为了取得绿卡拿到移民的身份才结婚,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因其中一方死亡而结束的。

小孩/父母

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也可以替未满21岁的小孩申请绿卡,此小孩乃是指

  1. 在婚姻中所生的小孩;
  2. 继子;
  3. 父亲认领的孩子;
  4. 婚外情所生的孩子;
  5. 养子女:但养子女必须是在16岁以前被收养,若此养父母已收养了此孩子的兄弟姊妹,第二个要收养的孩子在18岁以下就可以。此外,养子女需与养父母共同居住2年,且被养父母监护满两年。

另外,21岁以上的小孩,如果是公民,也可替他们的父母亲申请绿卡,继子女也可为他们的继父母申请绿卡。

绿卡持有人,不能替父母申请绿卡。

兄弟姐妹

美国公民,可替兄弟姐妹申办绿卡。但绿卡持有人,不能替兄弟姐妹申办绿卡。所谓兄弟姐妹,包括半血源关系的兄弟姐妹。如果兄弟姐妹因被别人收养,而取得绿卡,则其不能替亲生的兄弟姐妹申请绿卡。

各种非移民签证-工作签证

条约国家的投资者签证(E)

E签证是对与美国有条约关系国家的公民,来美投资或贸易而发放的签证。目前台湾公民可申请E 签证,而中国大陆公民不可以申请E签证。

E签证有几个特点:

  1. 必需是缔约国家的公民或缔约国家成立的企业。企业的国籍是根据所有人的国籍来定。
  2. 外国人从事的是贸易 (E1)或外国人必需是正在或已经在美国投资(E2)。 贸易是在国际市场上有货物的交易或服务的交易,且交易数量必需够大。从台湾台北经济文化交流处来的代表,目前是用E1签证留在美国。申请E2签证的外国人必需证明自己投资一些资产。既然是投资,资产就必需在风险中。非营利性的企业团体,不能拿到E2的签证。
  3. E2签证的投资金额并无限制,但投资的金额需够大。而投资金额是否够大,需视企业的种类。设立企业所需的金额愈低,则投资金额的比例就需愈高。同时投资获利可能性也必需够大,不是仅能维持投资者的基本生存。
  4. 申请E2签证的投资者,须负责指导企业发展,故申请者必需担任经理或重要的干部,负责执行业务。
  5. 申请E2签证的申请者,也可以是具备很重要技能的人,且对美国公司的经营,扮演很重要的脚色。

专业工作签证(H1B)

一个外国人可以申请H1B工作签证,可以居留美国至少6年。此签证的特点如下:

  1. 申请者必需从事专业。所谓“专业”是指有专门知识上或理论上的职业,如:会计、电脑,市场分析研究、老师…等专业性的职业。
  2. 暂时居留美国(通常六年)。
  3. 申请者必需向劳工部递交工作情况的申请书。
  4. 雇主必需为申请者(受雇者)缴交申请的费用。
  5. 雇主需交付100% 现行工资(prevailing wage)。
  6. 工作必需是具永久性的工作。
  7. 申请者必需是美国的企业体。

美国每年发放的H1B的签证名额有65,000个。若扣除新加坡、智​​利的保留名额,真正可用的名额为58,000个名额。 (另外有20,000个签证名额是留给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申请者)

如果美国雇主是高等学术机构、或与高等学术机构有关的非营利事业的机构、或非营利事业的研究机构、或政府机关的研究机构,则不受上述签证名额的限制。

申请H1B签证的人第一次可以有3年的居留时间,之后还可以申请延期三年,因此共可停留6年的时间。如果符合例外情形之规定,则可合法停留超过6年的时间。

申请H1B签证者的配偶及小孩,可申请H4(依亲的签证)。 H4同样适用6年的限制。

交换学者签证 ( J1 )

交换学者的签证,基本上有两种:一是学术性或政府交换学者的签证,包括大学的学生、教授、研究者、短期的学者、专家、国际访客、政府机关的访客。二是私人机构的交换学者,包括外国医生、学生等等。

有些J1签证的持有人必需在签证到期后回其本国服务至少二年后,才可再次申请签证进入美国。譬如,J1签证的持有人接受美国或其本国政府机关直接、间接、全部或部份的财务援助时,就要受回本国服务两年的限制,但该两年的限制条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,可以申请豁免。

J1签证人的配偶及小孩可申请J2签证。J1签证人如果受回其本国停留至少二年的限制时,J2的签证人也受此限制。

跨国公司主管或技术人才签证 ( L1)

L1A签证是发放给来美国继续为国外同一个雇主、或分属机构、或是在美国的子公司(或母公司)工作。这一签证是发放给来美国担任经理或总裁职位的人。 L1B签证是发放给具有专业技术或专业知识方面的人。

要取得L1签证,基本上需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申请签证者必需是美国公司(此公司有可能已经成立,或正打算成立)、或由外国公司来申请;
  2. 被申请人即受益人,曾经在外国公司工作过;
  3. 申请的美国公司和非美国公司是属于同一家公司、关系企业、或有母子关系;
  4. 申请的美国公司将聘用受益人作经理或总裁、或是利用其专业知识为美国公司的作;
  5. 受益人曾在申请L1签证之前的过去3年内,在非美国的公司里至少工作1年并担任作经理或总裁职位,或从事专业知识的工作。
  6. 申请的美国公司需要继续在美国从事经营。新公司必需在美国实际从事业务。若只是在美国成立一个代办处,便不是真正从事经营。

受益人刚开始会获得为期两年的L1签证,但若是在美国开一个新公司,通常第一次只给1年期的签证,事后若证明其符合标准规定,可以申请延长。发放给总裁或经理的 L1签证通常是7年,给专业人才的是5年。 L1签证者的配偶及小孩,可以取得L2签证,L2签证持有人同样可获得5年或7年期签证。

杰出人才签证(O)

O1A签证, 是给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、体育方面具杰出能力的人;O1B签证是给在电影、电视方面有非常杰出表现的外国人。

所谓杰出乃是指在其行业中属于少数的佼佼者或顶尖人物。要申请此种签证的人必需证明其在专业领域中,在国家或国际上享有很好的声誉。需提供一些证明,譬如曾经取得很重要的奖项,如国家奖或国际级奖。申请该签证必须满组以下8项中的至少3项要求:

  1. 曾经取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奖;
  2. 高级学术学会会员,高级是指学会要求会员必需具有杰出的成就,才能取得会员的资格;
  3. 曾在重要的专业杂志、或专业的刊物上发表文章;
  4. 曾以个人或群体的方式,评审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人的工作;
  5. 外国人曾经在科学、学术、商业方面作出原创性,具重大价值的贡献;
  6. 外国人曾在高水准的专业性的期刊杂志上发表文章;
  7. 外国人曾经在著名或高水准的机构、或研究机构里扮演一个领导或重要关键性的角色;
  8. 支领很高的薪水;

宗教人士签证 ( R )

宗教的传教士,若要入境美国,为其宗教工作,就可以申请R1宗教签证。此签证的要求就是申请签证者必需在申请前两年,属于一个外国宗教团体,此宗教团体与美国一个真实存在的宗教团体或机构属于同一宗派,但申请签证者不一定要在此外国宗教团体工作过。

R1签证的有效期限通常为5年,第一次申请是给予3年,可以申请延期。若超过5年的期限,R1签证者必需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停留至少要1年以上。但仍可以来美国短期探访亲朋好友。与R1签证者同来美国的配偶及小孩,可以申请R2签证,R2签证持有人是不允许工作的。

亲属临时签证 ( K )

此签证乃是给未婚的夫妻、已婚配偶或其小孩来美国的签证;其中

  1. K1签证是给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—但两人必需在进入美国后的90天内结婚,而未婚夫或未婚妻的21岁以下的小孩可以申请K2签证,和他们一同来美国。
    K-1的签证者可以工作。K1签证者,可透过原来为他(她)申请K1签证的公民配偶,申请绿卡。但如果后来与其他人结婚,不可拿原来的K1签证去申请绿卡。此外,不能以其他的理由在美国转换身份、或转换成非移民签证、或申请绿卡。
  2. K-3签证乃是给美国公民配偶的签证。此签证必需美国公民已经为这位配偶申请了配偶移民签证,使这位配偶可以用此签证入境美国。至于申请K3签证配偶的小孩,若在21岁以下也可以申请K4签证入境美国。
    K-3/K-4的签证有效期是2年,如果申请延期,还可取得另外的2年。但必需是美国公民已经为他们递交移民签证而尚未获得许可,如此才能申请2年的延期。
    K3、 K4的签证者除非透过原来结婚的美国公民配偶拿绿卡,否则不能在美国转换签证或换成另外一个非移民的签证。
    K3、 K4的签证者可以申请工卡,K3、 K4的签证者可以在他们的签证有效期内,进出美国,无需取得回美签。

商务/观光签证(B)

商务或观光签证是让外国人到美国处理商务或观光旅游的签证。中国现在可一次申请10年期的签证,但是该签证持有人每次进入美国的停留期限是6个月,但在到期前可申请延长6个月。

何种情形使用商务签证(B1)?例如:

  1. 来美国从事商业交易,而不支领薪资;
  2. 来美国参加科学性、教育性、专业性、宗教性或其他商业性的会议;
  3. 外国公司来美国设立子公司
  4. 缔约国家人员来美国作投资查考;
  5. 来参与其他企业或专业人士职业方面的活动。

何种情形使用B2的商务观光签证?

  1. 旅游;
  2. 探视亲友;
  3. 来接受医疗;
  4. 来参加社会组织性会议;
  5. 参与业余性的音乐、运动或其他活动,必需是不支领薪资的;
  6. 和持有B1签证的外国人一同进入美国;
  7. 来美国和美国的公民结婚,尚未离开美国的;
  8. 来美国和拿暂时签证的外国人结婚;
  9. H1B签证外国人的太太或小孩(虽然可以申请H4的签证,但有时因为一些原因, 使他们尚未取得H4签证或他们不愿意申请H4签证)而是申请B2签证进美国;
  10. 有些父母亲和持有学生签证的小孩在一起,他们可以申请B2签证。
  11. 来美国参加短期语言训练的学生,且每个星期的学习时间在18个小时以下;(但持有这种商务或观光签证人,若想要长期进修学习或到医学院学习,则需先在本国或美国转换学生签证后,才能进修。)

学生签证(F)

学生签证是发放给到美国来全天读书的学生。学生签证持有人必需在美国承认的学习机构学习。领取学生签证者,不能就读于公立小学,或在政府有补助基金的成人教育机构。若要就读公立国中或高中,则就读的时间不能超过1年,且需支付全额的学费。

若要取得学生签证,申请人首先必需从美国的学校取得入学许可。取得学生签证的人可以在开学前的30天进入美国​​。可停留在美国直到取得学位为止。取得学生签证的人在完成学业后,可多停留60天。在毕业前,可申请实习。一般实习期间是12个月;但科技专业的毕业生,可有总共29个月的实习期间。

取得学生签证的人在第一年是不能工作的,但可以在学校里工作。第一年之后,若学生能够证明其有经济上的困难、或有国际认可的机构给其工作机会,便可在校外工作,但需取得学校的同意。学习经过1年后,在学期中,可以申请实习。从学校毕业后, 亦可以申请实习。毕业后的实习期间,若是非科技方面的学生签证只有12个月,且必需在毕业后的14个月内完成毕业的实习(OPT)。

而科技方面的毕业生可以取得额外17个月的实习时间,也就是共有29个月的实习时间。但需有一个先决条件,就是雇主需加入E证实的登记系统(E-Verify),并承诺一旦学生离开了,必需在48小时内报备。

学生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或小孩可以取得F2签证,在美国陪读。但是学生签证持有人的父母不能申请F2签证,只能申请B2签证到美国陪读. F2签证持有人不允许工作。配偶基本上是不能就学的,但小孩可以从小学读至高中。

公民入籍及面试陪同

外国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加入美国籍,成为美国公民。

  1. 必须是绿卡持有人-暂时绿卡或永久绿卡
  2. 必须满1​​8岁以上
  3. 曾经在美国连续居住超过5年。如果绿卡持有人是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取得绿卡,则只需要满足3年在美连续居住要求。
  4. 需要在申请的州里居住3个月以上
  5. 在这5年当中,必须有一半的时间真正待在美国。如果是跟美国公民结婚,必须有3年时间都待在美国。
  6. 从申请公民到拿到公民资格的这段时期,都必须待在美国。
  7. 如果过去 5 年(或是公民配偶,则是3年)有离开美过,不能超过一定的期间。
    • 离开美国不能超过一年,如果有超过一年的话,期间要从新起算,但只要4年1个月,即可申请。
    • 如果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,但未满一年,就可能被推定放弃绿卡。需要提出证明,证明没有放弃绿卡的意图。
    • 如果被美国公司派到国外去工作,本人或配偶如果符合一定条件,可以申请把在国外的时间,算进申请公民要求的连续居住的期间。
  8. 必须要有好的道德操守。
  9. 必须愿意遵守美国宪法的精神并遵守法律秩序。
  10. 要通过英文能力(听,说,写),及美国历史和美国政府方面的考试。关于考试,有几点需要注意:
    • 如果参加公民考试,第一次没过,还可以有第二次的考试。而第二次考试,通常都在90天以内。
    • 如果申请人有超过50岁,并且以绿卡的身分在美国居住20年以上,或超过55岁并且以绿卡的身分在美国居住15年以上,可以不需要考试。
    • 如果是一位在​​身体或精神上残障的人,也不需要考试。但需要有医生填写豁免表证明此事。
    • 如果公民的小孩还未满18岁,可直接取得公民身分,并且不需要去参加公民申请或考试。但是为了避免困扰,要确定这些直接拿到公民的小孩的身份,最好去办美国公民证或是办美国公民护照。